很多人在申请加拿大房贷时都有这种错误的观念,认为加拿大官方提供的的房贷利率是铁打不动的,银行给出的利率自己就必须接受。其实不然。一般来说,加拿大的房贷利率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因此如果银行给申请者减去了0.05%,并非就是“仁至义尽”的表现,申请房贷者不应立即接受,还是要货比三家,再去其它金融机构询问下,也许可以找到更合算的房贷。如果没找到更低的利率,再回头都不迟。
有时,房屋的卖家为了检验潜在的买家是否有足够的诚意,会要求潜在的购屋者出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的“事先核贷函”(pre-approval)。有一些获得这种“事先核贷函”的消费者以为,他们将来申请贷款时一定要去发给他们“事先核贷函”的银行办理。亨瑞移民专家表示,这也是一种误解。实际上,“事先核贷函”对消费者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他们可以抛开“事先核贷函”,去任何金融机构申请房贷。还有些消费者以为,只要取得了“事先核贷函”,将来一定能申请到房贷,这也是错误的观念。绝大多数银行要对房贷申请者进行信用调查,和看到购屋合约后,才会发出“无条件核贷函”(Unconditional Approval),直到这时才能确定房贷申请已获批准。
银行在评定申请人是否具有足够的偿还房贷能力时,主要的数据支持是房贷申请人的负债与收入比率。但是,银行在进行此项评估时,只是把家庭必要支出列入评估范围,其他如申请人的业余爱好、申请人子女的大学学费等统统不做计算。因此,这就使房贷申请人有可能面临借贷过多的风险,各位房贷申请人自己一定要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