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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加拿大自建房产的合同类型

  对于准备购买旧屋、推倒重建的房主来说,想要独立完成加拿大房产的建筑工作是基本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就必须要和建筑商打交道,自然也就离不开房屋建设的相关合同。

详解加拿大自建房产的合同类型
 
  以独立别墅为例,最常见的建房合同有两大类,一种是总包合同,另一种是管理合同。此外,还有一种介乎两者之间的成本加成合同。总包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指房主为整个建房工程聘用一位总包建筑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建造房屋,房主向其支付事先约定的固定建筑费用。如果需要其他承包商完成具体各项的建筑施工,则由总包建筑商聘用分包建筑商,并向其支付费用。房主和分包商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和总包合同不同,管理合同不包含总包商这一概念,房主和多家承包商直接签订协议,每一家承包商向房主负责一部分建筑施工,而房主直接向该承包商支付其负责部分的施工费用。房主聘用其中一家承包 商担任建房经理,所谓管理合同就是房主与建房经理签订的。建房经理负责总体管理和协调,并向房主收取管理服务费。管理合同的情况下,其实房主需要订立的不仅仅是管理合同,还要与多家承包商签订多份建筑合同。
  最后是介乎于上述两种合同之间的成本加成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包含一位总包建筑商,但在费用计算上类似管理合同。房主向总包商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另外支付一笔费用给总包商作为其利润。
  亨瑞移民专家表示,无论最终选择何种建筑合同,都必须首先考虑下列问题:建筑工程由谁负责;准备修建什么样的房屋,标准是什么;建筑费用的金额是多少、支付给谁、何时支付;多长时间内完成建筑工程;是否购买新屋保险。不同类型的建房合同,对上述问题的安排可能不同,需要各位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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