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加拿大房产的最终目标是追求更高的利益。“房价好时出售、房价欠佳时出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房产投资的弹性策略。有时,房主并不确定市场行情到底是好是坏,也会采用“边租边卖”的权宜手段。
根据加拿大房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边租边卖”的方式并不违背现行规定。但这样做会带来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很多房客租房是要安静舒服地过日子,并不想整天被人参观,生活作息大受干扰,很多租客会采取不是那么配合的态度,包括搞失踪、不接电话,故意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借故不让人看屋等等。卑诗省《住宅租赁法》规定,房主有权出售房屋,租客也有享受宁静生活的权利。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两全其美呢?亨瑞移民专家表示,房主与租客之间的协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房主和租客应该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商谈其他购房者可以看房的时间。例如,每周二和周六下午可以看房,等等。商定时间后再做成行事历,由双方签字,避免日后的纠纷。当然,即使双方已经签字同意,在实际操作时仍然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租客有时会以“孩子生病”、“家里有客人来”等理由,取消原先预定的时间。这时,房主切不可强行进入,应该投入更多的耐心和租客进行沟通,找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临时商定本周的另外一个看房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签订按月合约的房屋、房主可以提前两个月通知租客搬离(需减收一个月租金)以外,任何定有租期的租约都是被保护的。就算房主卖掉房屋,租客仍可以继续住到租约到期。另外,房主在进入租客的房屋前,必须提前24小时予以通知。即使租约特别写明房主可随时出售房屋,还是要依法律规定,提前24小时通知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