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多年来美国大使馆或使馆拒发移民签证种种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比较常见的原因之一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每个签证申请人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拥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或是在美国有亲属能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或在美国已经找到合法的工作,或是在银行有相当数量的存款,或以其他种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财力状况。如果申请者无法证明自己进入美国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或者是谋求工作而未能获得劳工部许可的人,则极易被拒。
政治及违反移民法规方面的原因,如对美国政府怀有不满的人,常予以拒绝;被美国移民局遣送出境不足一年而又未得到有关当局许可,再次申请入境的人;交换访问学者离开美国后,在中国居住时间未达两年以上的;不具有合格护照者,编造不实文件企图骗取签证者;曾有协助他人非法进入美国的行为者。
刑事方面的原因。依照美国的移民法的规定,触犯刑法者不能获得进入美国的入境签证。但并非所有的刑事犯罪者都没有资格取得,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以及父母则可以不受此条法律的限制。申请人如果因此项原因而遭到拒绝,应当通过移民律师寻求必要的帮助。
申请手续方面的原因。申请人因不能提供必备的证明文件而遭到拒绝,这是申请人不能取得入境签证的主要原因。提供的各种证明不正确或不完备,或者是因为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相符合,或者仅仅因为签证官员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发生怀疑,而申请人又不能有效地解除这种怀疑。所以,遵照签证官员的意见和美国法律的规定,补办应具备的各种文件,实事求是的办理各种证明材料是避免被拒的最有效方法。
申请人在道德方面行为不端,也是遭到被拒发签证原因之一。如以卖淫谋生获利者,包括卖淫者本人和拉皮条者;进入美国的目的,是企图以非法的性行为谋生或营利的;有赌博行为的;有贩毒或吸毒行为的;奉行或鼓吹多妻主义者。
据美国法律规定因生理医疗方面的原因遭到拒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精神病患者。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传染病患者;心理变态的性变态者;酗洒并耽于毒瘾者;白痴;身体有缺陷、残废因而影响谋生能力者。
美国虽然是一个移民国家,每年都吸引大量的外国移民,但仍然对许多申请加以限制。有时即使申请人符合条件,也会拒绝发给签证。拒发签证的原因,除因法律规定不能发给签证的原因外,多是因为证件和手续不足而引起的。
如认为申请者财力不充足,所提供的证明不够充分,不足以证明申请者具有可靠的经济来源,应尽力补充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