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11时30分,徐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先期通报“铜山、贾汪两地交巡警乱罚款”的行为处置情况。徐州市公安局已连夜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调查和处理,由铜山分局与贾汪分局主要负责人作出检查,分别对分管副局长停止执行职务,给予交巡警大队长撤职处分,对当事民警予以辞退。
通报称,媒体报道的“铜山、贾汪两地交巡警乱罚款”行为引起了徐州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10月31日夜里,徐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友连夜迅速召集市局纪委、督察、交巡警、铜山分局、贾汪分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吸取教训。会上,孙建友局长认为反映的铜山、贾汪两分局交巡警乱罚款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对出现这一情况带头做了检讨。
11月1日上午11时30分,徐州市公安局向媒体公布了正式处理结果: 一、11月1日上午,召开视频会议,向全市交巡警通报相关情况,在交巡警系统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做到人人过关,不停留在表面,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处理,不回避、不遮丑;二、责令铜山、贾汪两家单位迅速展开调查,及时对相关责任民警和领导进行严肃处理;三、市局政治部、纪委、交巡警、督察等部门要主动上门,对经过辖区的包括河南永生运输公司在内的所有运输企业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彻底查清各县(市)、区交警部门存在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予以处理。并举一反三,对一线执法民警进行培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对下达罚款指标、乱收费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五、责任单位及时通过媒体向当事司机、企业认错并道歉。
经铜山区公安分局调查:10月26日,铜山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茅村中队、利国中队执勤民警在8分钟内先后对河南商丘一运煤车辆进行违规处罚。此行为违反《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相关规定,经研究,并呈请区政府批准,由主要负责人作出检查,对分管副局长停止执行职务,给予交巡警大队长撤职处分,对当事民警予以辞退。
经贾汪区公安分局调查:10月26日,贾汪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青山泉中队在执勤中存在不对项处罚、不核实车辆信息即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执法问题。此行为违反《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相关规定,经研究,由主要负责人作出检查,对分管副局长停止执行职务,给予交巡警大队长撤职处分,对当事民警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