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负担”新规从2月24日起正式实施,美国移民局开始规定每一个即将面签登陆的新移民必须填写新表格I-944表(Declaration of Self-Sufficiency),即不会用到美国公共负担的证明表。此外,移民局还要充分考虑包括年龄,健康,家庭状况,资产,资源(Resources),财务状况,教育和技能等因素,以衡量申请人是否会成为“公共负担”。
该新规一经实施,不少已经或正在移民的人士不免担忧,纷纷热议,毕竟美国是福利大国,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了“公共负担”,生怕影响到美国身份和以后的生活。那么什么是公共负担?移民各个阶段的人该注意些什么?下面小亨就为大家一一简要解读。
1.什么是公共负担?
当新移民准备申请绿卡或转变身份的时候,美国政府需要监督他会不会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美国是根据《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212(a)(4)条来确定新移民是否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
哪些属于公共负担?
1.《社会保障法》第十六章下的补充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2.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现金援助(《社会保障法》第IV篇A部分-AFDC计划的继任者)(注:不能考虑TANF项下的非现金福利,例如补贴的儿童保育或过境补贴),以及危机情况下的非经常性现金付款不能视为公共收费的证据);
3.为收入维持提供利益的州和地方现金援助计划(通常称为“一般援助(General Assistance)计划);
4.支持长期护理(Long-term Care)机构的人员的计划(包括Medicaid)(例如,在疗养院或精神病院中)。(注:确定公共收费时不考虑监狱监禁的费用)。
(以上不包括所有的公共负担清单。)
哪些不属于公共负担?
非现金福利(Non-cash benefits)通常不算公共负担(除长期护理机构);
特殊用途的现金福利(Special-purpose cash assistance);
医疗补助及其他健康保险和服务(Medicaid and other health insurance and health services);
儿童健康保险计划(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营养计划( Nutrition Program);
住房福利(Housing Benefits);
育儿服务 (Child Care Services);
能源援助,紧急救灾,儿童寄养和收养援助,教育援助,在职培训课程,社区援助。
亨瑞提醒广大即将赴美的人士,千万不要因为担心成为“公共负担”,就在慌乱中随意转移资产、胡乱赠与、不做税务规划贸然登陆美国或慌填I-944……此刻一个无意的举动可能影响到整个家庭的移美计划。
成为“公共负担”的关键在于家庭资产和收入的证明,资产、教育水平等其它因素都相对主观,目前对于收入方面的标准是最明确、客观的。因此,在做收入申报和资产申报时,千万要注意。
DS-5540 表格
体现收入的DS-5540 表格要求列举近三年税表的总收入,并提供当年收入、资产负债种类和金额。注意,该表格中的“当年收入”应该和第二年申报的税表收入保持一致。
从该表来看,移民局会全面评估绿卡申请人的收入、资产、海外金融资产、负债、是否有医疗保险、是否有足够资金支持美国生活。
单纯从收入来看,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考虑的收入门槛为:
1. 高于250%是 heavily weighted positive factor(重加权正面影响因素);
2. 125%以上是 positive factor(正面影响因素)的最低标准;
3. 低于125%就属于 negative factor(负面影响因素) 了。
如果收入比较低,先不要担心,资产量将会成为另一个重要的评估因素。
不同阶段的移民该如何应对
1.即将登陆的人士
对于尚未登陆的人士,亨瑞在这里强调,一定要做好登陆前的收入和资产筹划。尤其注意,以后新登陆的人士首年报税的资产要与此前填写的 DS-5540 和 I-944 相一致。
2. 临时绿卡和永久绿卡人士
新政对于已经有绿卡的人士影响不大。但如果连续在美国以外停留180 天以上再返美,就可能再次触发公共负担测试, 需要前三年的税表记录和参考之前的记录。总之,凡是会出现在税表的内容,都尽量保持一致。
3.I-485 转换身份的人士
采用 I-485 转换身份的人士,本来就有合法身份停留在美国,比如工作签证, 有工作收入。这种情况下,请如实填写 I-944 表格。如同时具备投资移民或人才移民身份,应按照正常登陆人士要求,在 I-485 转换身份前做好收入和资产的税务筹划。
公共负担新政对处在不同移民阶段的人士都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从税表申报到福利申领,都要谨慎对待。新政刚刚颁布,执行层面还会出现各种情况,亨瑞将持续关注政策进展,为广大移美人士提供建议。
最后值得一提到是,“公共负担”新规的存在,显然是想通过拒绝低收入人群和低学历人群,来控制合法移民的申请数量,提高合法移民的质量。
为此,EB-1A美国特殊人才移民项目脱颖而出,这一途径吸纳的都是自力更生且能为美国社会创造价值的人才,在如今美国移民政策缩紧的大环境下,依然“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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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政策说明请参考:
1.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9/08/14/2019-17142/inadmissibility-on-public-charge-grounds;
2.https://www.ilrc.org/public-charge ;
3.https://cliniclegal.org/resources/ground-inadmissibility-and-deportability/public-charge/public-charge-final-rule-faqs;
4.https://www.uscis.gov/i-864p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网站上的全美贫困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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