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移民申请人都知道,
美国移民法对于绿卡持有人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并没有明显的硬性要求,相比很多其他移民国家而言可谓相当亲和。但是,移民局也会根据综合情况判断绿卡持有人是否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和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的愿望。
很显然,绿卡持有人是否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和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的愿望并不完全取决于绿卡持有人是否每年在美国境内居住,而是由相当一部分其它因素决定该绿卡持有人的意愿。
这些因素包括:
1、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的长短(时间越长越需要注意)。
2、离开美国的目的(学习、旅游、探亲等目的相对于出国工作危险性略小)。
3、是否像美国居民一样向美国税务局填交税表。
4、是否和美国保持固定的联系,如在美国拥有房产、银行账户、信用卡和驾驶执照等。
5、是否有近亲属在美国。
6、工作情况和地点,例如:其雇主是美国雇主还是外国雇主,在美国境外的工作是暂时的、永久的,还是有固定期限的。
绿卡持有者可以通过每年纳税保有美国的地址、银行账户和驾照等等方式加强和美国的联系。
关于居留时间和离境时间,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如果您通过EB-5投资移民成功会先获得条件绿卡,按照美国的移民法,持有条件绿卡的移民申请人不得离开美国超过183天,也就是申请者只要隔一段时间登陆美国一次即可,对登陆后居住的时间则没有限制,满足一定条件后再转永久绿卡。如果您通过EB1-C项目移民,则可一步到位取得美国永久绿卡。
持有美国的永久绿卡后移民可以享受到更多便利,不必每六个月登陆一次,但是如果您要长期离开美国则要受到限制。但这也并不意味着长期离开美国不可行,您可以通过申请回美证的方式实现。
回美证是允许持有绿卡或有条件绿卡的移民在离开美国一段时间以后再返回美国时不需要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回美签证的一种文件。如果绿卡持有者在离开美国 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会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时间,那么,绿卡持有者就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回美证”。相反,如果你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少于一年,您 则不需要申请回美证,直接凭借您的绿卡就可以重新进入美国。在申请回美证后,美国移民局会书面通知您前往当地的 ApplicationSupportCenter打手指模的时间。
由于申请回美证要求申请者必须在美国境内提出,所以对于已经在美国境外的绿卡持有者来讲,如果您有意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超过一年而又没有申请回美证,美国移民局会假定你放弃永久居民或有条件居民的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回美证本身并不会阻止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发现并判断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但是,至少使得海关官员在回美证有效期间内,不得单凭在海外拘留时间来判断你是否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