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BC省温哥华的空置税(Empty Home Tax)的申报截止日期(每年2月4日),加上之前的BC省府新增的投机空置税(Speculation and Vacancy Tax)的正式生效,很多新移民惴惴不安,表示雌雄莫辩,会不会被误伤。。。接下来我们一一来看加拿大居民个人在大温购买住宅和持有住宅该缴的税。
1、物业交易税PTT。这个税项适用于所有的房地产交易。也就是说任何人在购买或得到一个物业并向产权登记办公室(Land Title Office)申请变更业主时都要缴纳,不论这个房子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BC省,PTT的计算是分段计算的:房屋成交价的前20万,税率为1%;20万~200万(含)部分,税率2%; 200万~300万(含)的部分,税率3%;300万以上部分,税率5%。
2、新房购置消费税GST。除了前面所说的物业转移税PTT,在BC省对于购买新建的房屋或是推倒重建的房屋要征收消费税GST(Goods and services Tax),特别在意要买百分百新房的买家就要额外支付这一项税赋。
3、地税。加拿大居民在购买了物业之后,每年还要向政府(市、省以及区域公用事业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地税,用来维护城市生活的日常运作,比如警察、图书馆、社区中心、公园、学校等等。 BC省地税的计算公式是: 当年BC省物业估价局给出的物业估值×地税税率=地税缴纳额温哥华的空置税法规在2017年正式通过生效,2018年进行了修订。征收对象是温哥华市业主的非主要住所房产,以及一年中出租时间不到6个月的房产。2019年的申报截止日期是2月4日。BC省投机空置税于2018年11月27日正式立法,但追溯到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大温地区除去Bowen Island、Village of Lions Bay和选区A,但包括UBC大学和University Endowment Lands,这些地方的业主都要申报投机空置税;即使房屋符合豁免条件无需缴税,也需要申报。
对于加拿大居民,自住主要住宅(只有一套)免税,第二套以上的住房需征税,税率为0.5%。如果第二套以上的房子2018年连续出租3个月以上,可以免税;如果2019年起每年连续出租6个月以上,可以免税。申报结束之后,省府会在4月份寄出投机空置税的税单,如果你收到这张税单,就说明你需要缴纳投机空置税,交税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7月2日。
非加拿大居民在大温买房和持有物业,只产生海外买家税(Additional Property Transfer Tax),海外买家在大温地区买房子交税要分两种情况: 二手房:物业交易税PTT+海外买家税; 新房:物业交易税PTT+销售税GST+海外买家税。
2016年夏天BC省在大温地区推出了针对海外买家的15%附加房地产交易税(Additional Property Transfer Tax)。2018年2月21日起,又将该附加PTT提高至20%,并将实施地区扩大至省府区域局辖区、菲沙河谷区域局辖区 、中央奥肯那根区域局辖区以及纳奈莫区域局辖区共五个区域局辖区。凡是在这些地区购买房地产的海外投资客或海外公司,都要额外缴纳成交金额的20%作为税金。